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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問題:在量販店、超級市場或其他限制使用對象中販賣熟食食品,如麵包、麵食、壽司、烤雞、滷味等,是否可提供塑膠袋裝盛

答案:

依據環境部公告內容,未經任何包裝之麵包、麵食、壽司、烤(炸)雞、滷味等熟食食品,是可以提供塑膠袋裝盛的,此類塑膠袋並不在限制使用範圍內。

但若熟食食品已有包裝或容器盛裝,如麵包已有塑膠袋包裝,麵食、壽司、烤(炸)雞、滷味已用餐盒裝盛或塑膠膜包封等,應依限制使用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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