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問題:單項類別商品為主之量販批發店,如全家福(鞋類)、橡木桶(酒類)等,是否被列為限制使用對象
不是。
因環境部公告之量販店業為提供綜合商品批發或零售,當中之綜合商品為需提供多樣類別之商品(如家電、服飾、食品等),故若僅針對單項類別商品之量販店,並不屬於「量販店業」類之限制使用對象。
如賣鞋之全家福提供的商品僅屬於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中之「布疋、衣著、服飾品零售業」,故不屬於限制使用對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