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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問題:本次修正公告與前次的差異

答案:
  1. 擴大管制對象:新增藥粧店美粧店及藥局、醫療器材行、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、書籍及文具零售業、洗衣店業、飲料店業、西點麵包店業等七大類為限制使用對象。
  2. 納管全部塑膠材質,包括生質塑膠與生物可分解塑膠。
  3. 推動專用垃圾袋與購物用塑膠袋兩袋合一,以減少塑膠袋使用量。
  4. 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須達0.06mm限制,回歸由限制使用對象依其使用性質自行選擇最適化之厚度。
  5. 增訂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執行情形,以強化監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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