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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問題:部分限制使用對象業者,若有提供裝茶飲的塑膠循環瓶,消費者若自備此容器消費,折價是否也要算5元價差?

答案:

若業者所提供之飲料容器可重複循環使用,非一次用飲料杯者,消費者自備此容器消費時,不限杯子品牌、材質、規格,業者須提供自備價差5元優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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